近日,济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徐世杰在《济宁日报》发表理论文章,阐述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新理念,即以建设“双亲双赢”和谐警队为重点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徐世杰局长开篇指出:公安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,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。在新形势下,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,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,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,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新课题。我们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公安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以科学发展观和稳定观为指导,把公安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,研究提出了建设“双亲双赢”和谐警队的工作理念,内聚警心,外联民心,创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,促进社会和谐。
“双亲双赢”即:建设亲民队伍,赢得群众满意;建设亲警班子,赢得民警信赖。“亲民”,即察民情,顺民意,保民安,解民难;“亲警”,即铸警魂,聚警心,分警忧,壮警威。建设“双亲双赢”的和谐警队,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,是实现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,也是新形势下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。
徐世杰局长强调:建设“双亲双赢”的和谐警队,关键在班子和队伍,重点在基层和一线,重点需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。
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表率作用。“钢班子,才能带出铁队伍”。加强公安队伍建设,最根本的是选好、用好干部,配好、建好班子。按照“政治坚定、开拓创新、团结协调、廉政勤政”的要求,把政治上靠得住、工作上有本事、作风上过得硬,想干事、会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。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,大兴学习之风,努力建设知识型、学习型、创新型领导班子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,为广大民警做表率。市、县(区)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每年要在社区警务室工作一周,与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,亲历亲为解警忧。同时,优化领导班子素质结构,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。加强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力度,保持工作活力。特别注重加强基层科所队领导班子建设,切实选准用好基层领导干部。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,以公安工作的大局为重,内部形成凝聚力,上下形成亲和力,着力营造团结和谐进步、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氛围。
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,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。建设亲民的公安队伍,首先公安自身素质要过硬。紧紧抓住实施《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》的有利时机,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根本,以落实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,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关键,以深化大练兵活动为载体,进一步完善以等级化管理为重点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,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。一要抓根本,铸造忠诚警魂;二要抓重点,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;三要抓练兵,增强民警的综合素质;四要抓改革,激发队伍的活力;五要抓考核,巩固正规化建设成果;六要抓监督,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。
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,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建设亲警班子,最终落脚点是想民警之所想,帮民警之所需,充分体现组织对广大民警的关心,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,真心实意为民警办实事。近期,我们打算建立“三条热线”和“三个机制”。“三条热线”是:公安民警心理咨询热线、公安民警健康查体救治热线和公安民警家政服务热线;“三个机制”是:民警维权机制、民警抚恤机制和困难民警帮扶机制。
深化“平安济宁”建设,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。增强群众安全感是和谐社会最起码的要求,从根本上改善治安环境,必须深化“平安济宁”建设,建立完善配套的工作机制,创新打击管理的新形式,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水平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,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,扎实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,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,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强化安全监督职责,深化公安“三基”工程建设,不断改进户籍、治安、交通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,继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,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。
改进工作作风,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。全市公安民警务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开展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。公安机关制定的各项决策部署,必须尊重群众的意愿,反映群众的要求,体现群众的呼声,解决群众的实事,坚决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。教育引导基层民警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,多与群众交朋友,多与群众打交道,做到态度上诚恳,工作上认真,执法上严格,服务上热情。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,准确把握社情民意,根据群众所盼所求,创新群众工作机制,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服务。实行首席警察首接负责制。县市区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每个工作日都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工作作风扎实的民警为首席警察,全权负责对前来办事、咨询、上访的群众的记录、引导、解答。首问负责,一责到底,同时,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、督导、检查、落实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“爱民实践”活动,深化“民警进万家、服务零距离”,拓宽警务公开的内容,从小事入手,从大事着眼,让人民群众从细微处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新变化,努力营造“警爱民、民拥警、警民一家亲”的和谐警民关系,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