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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三基”工程建设工作中,山东省微山县公安局紧紧把握湖区治安特点,以建设水上流动警务室的方式,维护湖区社会治安秩序,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维护湖上治安的新路子。
微山县地处鲁苏两省八县市的结合部,辖区总面积1779平方公里,其中微山湖面积达 1266平方公里,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。随着湖区经济的全方位开发,湖面养殖、湖区捕捞、水上运输占据微山湖整个水域和主航道,往日静悄悄的微山湖,呈现出经济繁荣的良好局面。针对特殊的地理位置、区域特点和新的治安情况,今年以来,微山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抓住深化“三基”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,及时转变思想观念,创新工作思路,在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,决定因情施策,建设水上流动警务室,及时接受湖区群众的报警求助,全力维护湖区治安稳定。
为开展好这香港工作,县长助理、县公安局局长张军多次下湖勘查,开展调查研究。微山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流动警务室建设,县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建设情况汇报,围绕如何建设、怎样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,并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上给予很大的支持期间,分管县长三次调度流动警务室建设进展工作,及时协调乡镇有关部门,着力解决流动警务室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从而为水警务室的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。
在建设工作中,他们以靠近渔民为基点,合理规划水上流动警务室。县公安局党委坚持高起点、高标准,结合湖区治安特点,根据“管人管事、防范控案、服务群众”原则,积极探索适合微山湖区实际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模式,在高楼、微山岛等水乡规划建设了18个水上流动警务室,他们还在规范硬件设施上下功夫。投入50余万元,购置了高标准的警务用船,为每个水上流动警务室拨付启动资金2万余元,配备了对讲机等通讯工具,警棍、手铐、头盔等警用装备,床褥、炊具等生活用品和湖水净化设备。水上流动警务室统一悬挂了标志标牌、警民联系箱;公布民警的姓名、联系电话以及办公时间,做到了标识统一、配置统一。
根据湖区群众的生活和作业特点,水上流动警务室变革勤务运作方式,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,在群众最需要、防控薄弱的时段开展水上警务活动,充分发挥水上流动警务室的优势,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服务群众的关系,使其真正成为群众家门口、渔民船头边的派出所,水上警务室民警经常开展水上救援、服务群介、水上查缉违法犯罪、水上处置突发事件以及船舶驾驶技术等各种警实战技能,进一步提高了民警水上警务实战技能,保障了水上警务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水上流动警务室的工作宗旨是全方位服务渔民群众。警务室的建设运行,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,增强了公安机关调处矛盾纠纷,动态服务群众,打击湖区违法犯罪的能力。通过民警主动向群众宣传水上流动警务室的职能、作用和警务工作的内容,努力解决群众急需办理的问题,使群众近距离地了解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,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
理解。此外,水上流动警务室民警采取进渔村、上渔船、串渔户的方式,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走访、排查、调解活动,倾听民声、体察民意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,将治安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,及时消除湖区不安定因素。
水上流动警务室民警经常深入湖区农村,为湖区群众讲解日常安全防范常识,宣传湖区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,指导湖区渔村规范治保组织建设,开展治安巡逻,维护村居社会稳定。同时,主动上门为群众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方便群众,赢得了满意。
为有效维护湖上治安,水上流动警务室在治安复杂水域组建了流动巡逻队,开展经常性的水上巡逻活动,及时打击湖上现行违法犯罪活动。水上流动警务室建成开展工作以来,共接处警200余次;查处治安案件110余起,破获刑事案件 10余起,调处矛盾纠纷 135件,救助、服务群众 160余人次;上门发放二代证1000余个,有力维护了微山湖区的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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