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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泗水治安大队查处一起私刻公章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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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济宁市公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7-4-16 14:37:44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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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4日下午2时许,泗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:有人在泗水县某书画社私刻公章。接报后,治安大队民警迅速赶到某书画社,当场将正在私自刻制公章的王某抓获,收缴刻字用具一副,公章一枚。经询问,王某交待了自2007年2月份以来,先后为2家印章使用单位私刻公章2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,泗水县公安局给予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、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对2家公章使用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,收回并销毁了王某私刻的2枚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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