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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公安部第106号令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 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 办理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 1、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; 2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 3、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 4、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 5、消防设施、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 6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 7、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。 办理程序 申请-受理-检查-决定-网上公开结果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状态查询 网上查询 证件领取 法定程序送达 如果您在办理公安业务过程中存有疑问,请点击“网上咨询”提交问题。我们会为您提供及时、准确的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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