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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消防验收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公安部第106号令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

办理条件

建设工程竣工

办理材料

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
1、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;

2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
3、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
4、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
5、消防设施、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
6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

7、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
办理程序

申请-受理-检查-决定-网上公开结果

办理时限

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

状态查询

网上查询

证件领取

法定程序送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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