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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机动车被盗抢索赔

申请原因

入有被盗抢险的机动车被盗窃或抢劫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保险公司机动车被盗抢保险条款》

办理条件

机动车被盗抢且在保险公司入有被盗抢险

办理材料

派出所或者刑警大(中)队出具五份材料:

询问笔录复印件(盖骑缝章);

接报警案件信息登记表(盖骑缝章);

立案决定书复印件(盖原章);

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案件证明(刑警大队);

证明材料(最后一句注明:目前此案已立案侦查,尚未破案,车辆尚未找到。盖章)。

办理程序

派出所-刑警大队-刑警支队(仅限人保、平安、太平洋、大地、天安、永安、人寿七家保险公司,其它保险公司只需在案件管辖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)

收费标准

免费

办理时限

机动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两个月可办理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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